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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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了一本小书,书虽然小,但是很有启发。有一个词,叫醍醐灌顶,大概如此,本来有很多模糊的想法,经他一说,便清晰起来。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这本小书是《乡土中国》,属于中国社会学领域的名著经典。虽是经典,读起来却很轻松,因为这本书原是费孝通1946年在西南联大教书时的讲义,后来应杂志之约,改写成了系列文章,集合成了这本书。

费孝通在这本书里所做的,不是田野调差或者个案分析,而是对中国基层传统社会进行解剖。

中国历来是农业社会,我们的文化生长于这样的社会中,我们的行为和社会结构也受到这一条件的影响。虽然我们早已宣称现代化,但是还有很多传统的习惯残留在我们的生活细节中,读这本书,可以看到它们的由来和原因。

鲁迅总是批判国民性,可是光是批判并不管用,找出其中何以至此的原因,才更科学。标题不是噱头,如若想要了解中国,特别是中国社会的形态,这本书确实帮助很大。

下面是我的读书笔记。大概整理了每一章节的要点。

 一 乡土本色

中国历来是个农业社会,老百姓大多靠土地谋生。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种地的人因为庄稼长在土里动不了,便常常定居一处。种地的人聚居在一处,便有了村子。村子是中国乡下常见的聚居社群,这和美国很不一样,美国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中国甭管是三五户还是上千户总是聚村而居。

但是,这样的村子又往往是很封闭的,村与村之间来往很少,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形成了一种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很多乡下人一辈子都没有出过远门。

正因为大家基本是固定的生活形态,便产生了一个熟悉的社会,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没有具体目的,只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项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土中国便是一个礼俗社会,根本用不上法律,大家都是熟人,知根知底,由传统形成的礼俗便起到了规矩的作用。

在熟悉的环境里生长的人,不太需要抽象的普遍原则,他只要在接触所及的范围之中知道手段到目的间的个别关联就够了。

二 文字下乡

在这一篇文章里,费孝通驳斥了“乡下人愚笨”的观点,他认为,乡下人和城里人的心智并无不同,不过是生长的环境不同,所需要面对和学习的知识不同,我们不能以城里人的知识去考乡下人,便认定他愚不可及,如果乡下人考一考你何时插秧,何时收割,可就要轮到你一无所知了。

对城里人来说,知识靠文字来承载,但是乡下人不识字,很多属于文盲。对此,费孝通提出了一个观点:乡下人不习文字,是因为在乡土社会中文字并没有什么作用。

文字是一种符号,语言也是,在乡下不一定非要把语言形成文字,在乡土社会中一个人所需要记忆的范围和现代都市的人是不同的,乡土社会是生于斯、死于斯的,生活经验大多是同一方式的反复重演,一年四季,春夏秋冬。

在一个常常变动的环境中,我们感觉到自己的记忆力不够用,需要文字这样的外在象征,但在乡土社会中,这一切是多余的。

在这种社会里,语言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了,当一个人碰到生活上的问题,他必然能在一个年长的人哪里得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因为大家在同一环境中,走同一条路,前人的经验可以发挥作。

扯远一点,我们现在虽然已经进入现代,但是还有很多乡土社会的遗留习惯,比如很多人仍然遵循着上一辈的经验,而事实上,这些经验很可能经不适宜于年轻人了。

三 差序格局

人们都说农村人自私,“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中国人确实不大有公共意识,费孝通试图从社会结构的格局来讨论这个问题,亦即,中国人为什么这么自私?

他认为,这里“私”的问题是一个群己、人我界限怎样划分的问题。我们传统的划法和西方的划法不同。

作者把西方的“划法”称为“团体格局”。什么意思呢?团体是有一定界限的,团体内的人和团体外的人分野清楚;在团体内部,所有人对于团体的关系是相同的,如果同一团体中有组别或等级之分,那也是先规定好的。

比如家庭。在英美,家庭包括他和他的妻子和未成年的子女。但是中国,家的范围就可大可小。

我们社会中的社会结构就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每个网络有个“己”作为中心,各个网络的中心都不同。

儒家最考究的是人伦,伦是什么呢?费孝通认为,伦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伦是有差等的次序。比如你与你的父母是核心的关系,接着往外,是你的兄弟,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舅姨,表亲戚,等等等等,从自己可以推到天下。

这种富于伸缩性的网络里,随时随地有一个“己”作为中心,这并不是个人主义,而是自我主义。个人是对团体而说的,是分子对全体。在个人主义下,一方面是平等观念,同一团体中各分子地位相等;一方面是宪法观念,团体不能抹杀个人,只能在个人愿意交出的一分权利上控制个人。

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的,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

四  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团体格局”中,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西方的宗教观念,对此有很大影响。在象征着团体的神的观念下,有两个重要的派生观念:一是每个人在神前平等;一是神对每个个人的公道。

神对每一个人都是爱的,是一视同仁的,如果代理者(教会)违反了这些真理,代理者就失去了代理的资格,团体格局的道德体系中于是发生了权利的观念。防止团体代理人滥用权力,产生了宪法。

中国的差序格局下的道德体系与此很不同。我们讲“仁”,孝、悌、忠、信都是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我们更看重私人关系,而没有那种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这网络的每一个结附着一种道德要素,因之,传统道德里不另找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来,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

所以,我们在看很多事情的时候,首先看的是对象和“自己”的关系,关系亲密的,一切都情有可原,关系不好的,则大讲规则。

费孝通说,他见过不少痛骂贪污的朋友,遇到他的父亲贪污时,不但不骂,还代为讳隐,更甚者,还可以向他父亲要贪污得来的钱,同时骂别人贪污。等到自己贪污时,还可以“能干”两字来自解。很是传神。

五 家族

关于家族,费孝通有一个引人注目的论点:中国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家的大小是依着事业的大小而决定的。如果事业小,夫妇两人合作就够应付,这个叫可以很小;如果事业很大,超过两人能负担时,叔伯兄弟全可以集合在一个家里。

不过就算再大,其结构还是按照单系的差序格局来组织的。家里不能同时包括媳妇和女婿,在父系原则下女婿和结了婚的女儿都是外家人。

这和西方家庭很不一样。西方家庭中,夫妇是主轴,子女是配角,子女长大之后就离开了这个团体。夫妇以两性之间的情感最为凝合的纽带。但是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的主轴在父子之间,婆媳之间。在这里,夫妇成了配轴,在中国的家庭里有家法,有纪律,女子有三从四德,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这些都是事业社群里的特色。这从《大宅门》这样的电视剧也可以看出来。

不但大户人家,就是乡村里的小户人家,夫妇感情也常常淡漠,他们的结合就是为了建立这么一个家,生儿育女,保持下去,男主外,女主内,分工合作,其中情感交流不多。

六  男女有别

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所谓了解,是指接受同一的意义体系。

乡土社会不欢迎男女之间激烈的情感,而有另一种安排,即男女分工合作经济和生育事业。如果发生太激烈的情感纠葛,会妨碍家庭事业的完成。

七 礼治秩序

乡土社会不是“法治”而是“礼治”社会。

法律是靠国家来推动的,而礼不需要这样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

传统是社会所积累的经验,这么做合适,这么做好。久而久之,就形成了礼仪。这样的礼必须得在社会变动较少的社会中方能有用,因为在这样的社会里,传统经验才能发挥作用。如果一旦传统经验无法解决现实生活的问题时,礼也就不管用了。

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正是一个礼失的时代。

八 无讼

现代都市社会,讲究个人权利,国家保护这些权利,定下了许多法律,一个法官并不考虑道德问题,他不是在明辨是非,而是在厘定权利。

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如果一个人做事不符合礼,就需要教化。在这里,不存在什么厘定权利,因为一切行为都有传统的规矩,不守规矩,就受罚。

九 无为政治 长老统治

论权力的人多少可以分为两派:一派是偏重在社会冲突的一方面,另一派是偏重在社会合作的一方面。一种权力是发号施令的,以权力者的意志去支配其他人的行为;一种是社会分工后,每个人都不能只顾自己而活,需要一种权力来处理大家的纠纷,保证大家的权利。前者费孝通称为横暴权力,后者成为同意权力。

在这两种社会权力结构之外,还有一种教化性的权力。这种权力在亲子间表现的最为明显,爸爸督促孩子上学,孩子不愿意,但迫于权力还是去了。这既不是同意权力,孩子并不同意,也不是横暴权力,因为爸爸这么做实在不是为了压迫孩子,而是为了使他成长。

这种权力不仅在亲子间,在中国传统社会中,还存在于长辈对晚辈的教化,这其实也是对传统经验的崇拜。在传统的办法并不足以应付当前问题时教化的权力也会跟着缩小。

费孝通给这种权力起了一个名字——长老权力

十 血缘和地缘

血缘的意思是人和人的权力和义务根据亲属关系来决定。大体上来说,血缘社会是稳定的,缺乏变动;变动得大的社会,也就不易成为血缘社会。

血缘社会中,特别需要讲人情。因为血缘社会是相对稳定的,人们的生活是相互仰赖的,今天你帮了我,明天我帮了你,大家都会欠上人情。亲密社会中无法不互相欠情,也最怕算账。所以在这样的社会里,商业很难发展,“当场算清”这样的事情在这样的社会环境里是没有土壤的。

地缘是商业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确实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作的约定。

十一  名实的分离

第四种权力。在前面讨论过的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外,费孝通又提出了时势权力。所谓时势权力,即社会变迁加剧时,时势造英雄,适应新时代的知识或能力成为权力的来源。

如果社会变迁的速率慢到可以和世代交替速率相等,亲子之间,或者两代之间,不致发生冲突,传统自身慢慢变,还可以保持长老的权力。但是如果社会变迁的速率加快,长老权力则受到冲击。

在长老权力下,传统的形式是不准反对的,但是只要表面承认这种形式,内容却可以经注释而改变。结果不免口是心非。不能反对不切实用的教条或命令只有加以歪曲,名实之间的距离随着社会变迁速率而增加。虚伪随之产生。

十二 从欲望到需要

人类行为总是包含动机,即欲望。这些欲望很多时候是为了生存,但是我们自己不知道,比如性欲,其实是为了繁殖。

现代社会发现了一个新概念:功能。功能并不是行为者的自觉,而是分析的结果,这里我们把生存的条件变成了自觉,自觉的生存条件是“需要”,区别于“欲望”。现代社会里的人开始为了营养而选择食材,即一例证。

本文来源于:魏小河 微信号 不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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